博弈论入门教程——从基本概念到具体案例

发布于 2020-11-23  886 次阅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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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子

  最近 3 年,俺写过好几篇博文,是与博弈论密切相关的。比如 2017 年的朝核危机,俺写了 2 篇,专门谈 “北韩&美国” 的博弈策略。
  近期恰逢美国大选,很多读者在博客评论区讨论相关的话题。有时候俺也参与讨论,并多次提及 “博弈论” 的相关概念。考虑到很多读者(即使是理工科的读者)也非常缺乏这方面的基础知识,今天发一篇博弈论的基础教程,算是扫盲。

概述

  “博弈论” 洋文称之为 “game theory”。目前它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(所以俺网盘上分享的博弈论书籍,都放在【经济类 / 博弈论】这个分类目录下)。
  该理论专门研究多个独立个体之间的竞争行为(对抗行为)。在某些中文书籍里面,它又被称作 “对策论 or 赛局理论”。

“博弈论” 的起源

  在这篇扫盲教程的开头,咱们来闲聊一下 “博弈论” 的发展史。
  要聊这个话题,约翰 · 冯 · 诺伊曼(John von Neumann)当然是个无法绕过的人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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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翰 · 冯 · 诺伊曼

  这家伙是个【超级跨界牛人】,即使用这么夸张的称呼,依然不足以体现此人的牛逼之处——他同时在 “数学、物理学、经济学、计算机” 等多个领域作出了划时代的贡献,并留下一大堆以他命名的东东,比如程序员应该都听说过“冯诺依曼体系”,比如数学领域有“冯诺依曼代数、冯诺依曼遍历定理...”,理论物理领域有“冯诺依曼量子测量、冯诺依曼熵、冯诺依曼方程...”。另外还有很多东东,虽没有以他命名,也是他先搞出来滴,比如:量子力学的公理化表述、希尔伯特第 5 问题、连续几何(其空间维数不是整数)、蒙特卡洛方法、归并排序算法......
  1944 年,他与奥斯卡 · 摩根斯坦(Oskar Morgenstern)合作发表了《博弈论与经济行为》(洋文叫做 “Theory of Games and Economic Behavior”),一举奠定博弈论体系的基础,所以他也被称作【博弈论之父】。
  这个《博弈论与经济行为》一开始是以论文形式写成,长达 1200 页,基本上是冯 · 诺伊曼一个人的手笔。有些同学会纳闷了——那摩根斯坦凭啥当第二作者呀?这里面大致有 2 个原因:
其一,摩根斯坦本人非常看好 “博弈领域的研究”,他认为:该领域的研究可以为一切经济学理论建立正确的基础。当他结识了冯大牛之后,就一直劝说这只大牛写篇该领域的论文。
其二,当冯大牛完成上千页的论文之后,摩根斯坦为这篇论文补了一个非常有煽动性的 “绪论”,使得这篇论文一发表就在数学界&经济学界产生轰动效果。
  所以,把摩根斯坦列为第二作者,也算说得过去。
  另外,这本《博弈论与经济行为》的某些思想源自冯 · 诺伊曼在 1928 年发表的论文《On the Theory of Parlor Games》。因此有些学者认为 1928 年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博弈论诞生之年。

  插播一个八卦
  摩根斯坦的博士生导师就是赫赫有名的路德维希 · 冯 · 米塞斯俺的网盘上分享过他的好几本著作)。有一种说法是:米塞斯在 20 世纪初就已经意识到 “博弈论对经济学的重要性”,但他因为种种原因没能建立起博弈论的完整理论体系。米塞斯的这个想法影响了他带出来的博士生摩根斯坦。而摩根斯坦去美国做访问学者的时候,又影响了冯 · 诺伊曼。
  上述这个说法的可信度有多高,俺不敢保证。但米塞斯具有很超前的预见性,这点是得到公认滴。举个例子——
  2 年前(2018)俺写了那篇《为什么马克思是错的?——全面批判马列主义的知名著作导读》,其中引用了米塞斯的论文《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计算》(Economic Calculation in the Socialist Commonwealth)。米塞斯的这篇论文发表于【1920 年】(苏联成立之前)。请注意:苏联是第一个搞【中央计划经济】的国家。在苏联还没有成立的时候,米塞斯就已经在论文中预见了:中央计划经济注定失败(并给出了他的精辟分析)。后来的事实证明他说对了——包括咱们天朝在内,【所有的】中央计划经济,最终都惨淡收场。

博弈的类型

  “博弈的类型” 是博弈论的基本概念,先来聊这个。

合作博弈(cooperative game) VS 非合作博弈(non-cooperative game)

  不论是 “合作博弈”or“非合作博弈”,在博弈过程中都可能会出现“合作” 的现象。差别在于——
对于 “合作博弈”,存在某种【外部约束力】,使得“背叛” 的行为会受到这种外部约束力的惩罚。
对于 “非合作博弈”,【没有】上述这种“外部约束力”,对“背叛” 的惩罚只能依靠博弈过程的其它参与者。

  举例:商业活动中有 “合同法”,就相当于上述所说的【外部约束力】。
  通常所说的 “博弈” 大都指“【非】合作博弈”。大多数博弈论的研究也是针对后者(非合作),俺这篇教程的大部分内容也是针对后者。

同时博弈(simultaneous game) VS 顺序博弈(sequential game)

同时博弈(静态博弈)
  “同时博弈” 有时也称作 “静态博弈”,指的是——博弈的【任何一个】参与者在选择自己的行为之前,并【不】知道其它参与者的行为信息。
  举例:“石头 / 剪刀 / 布”

  顺序博弈(动态博弈)
  “顺序博弈” 有时也称作 “动态博弈”。在这类博弈中,参与者的动作有【时间上的先后】,并且后一个执行动作的博弈者可以看到其他博弈者之前的动作,然后根据别人的动作,思考自己的行为。
  举例:绝大部分棋牌类游戏都属于这种。

零和博弈(zero-sum game) VS 非零和博弈(non-zero-sum game)

零和博弈
  “零和博弈” 这个名称具有误导性,使得很多人以为各方的收益总和为零。
  “零和博弈”指的是——在博弈结束之后,参与各方的利益总和为【常量】(可以是零,也可以是 “正值” 或“负值”)。
  举例:大多数棋类游戏属于这种;“石头 / 剪刀 / 布” 也属于这种。

  非零和博弈(变和博弈)
  “非零和博弈” 指的是——在博弈结束之后,参与各方的利益总和为【变量】。所以这类博弈有时候称为【变和博弈】。
  对于这类博弈,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让参与各方的利益总和【变大】,从而使得各方存在【合作】的可能性。
  举例:在 “非零和博弈” 中,最有名的应该就是“囚徒困境”(Prisoner's Dilemma)了。这个 “困境” 非常有名,这里就不详细解释啦。不太了解的同学,先看俺加注的维基百科链接。因为后续的讨论中,会多次提及这个模型。

非重复博弈(non-repeated game) VS 重复博弈(repeated game)

  “非重复博弈”有时也称作 “单次博弈”;相应的,“重复博弈” 也被称作“多次博弈”。
  以 “囚徒困境” 为例。如果困境中的两个嫌疑人只被抓进去一次,那就是“单次博弈”;如果被抓进去不止一次,就是“多次博弈”。

  “重复博弈” 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 “有限重复博弈”(finite repeated game)与 “无限重复博弈”(infinite repeated game)。
  这 2 个术语容易产生歧义。更严谨的说法是:
“有限重复博弈”——重复次数【确定】的博弈
“无限重复博弈”——重复次数【不确定】的博弈

收益矩阵 VS 决策树

概述

  这两个玩意儿都是为了更直观地描述博弈过程,并帮你看清各方的利弊得失。
  “收益矩阵”通常用来描述 “静态博弈”(同时博弈);由于“动态博弈”(顺序博弈)比较复杂,通常【不】用“收益矩阵” 描述。
  “决策树” 既可以用来描述 “静态博弈”,也可以用来描述 “动态博弈”。
  顺便提醒一下:
  在某些书籍 / 文章中,把 “收益矩阵” 称作 “普通形式”(normal-form);把“决策树” 称作“扩展形式”(extensive-form)。

收益矩阵(payoff matrix)

  上一个小节说了:“收益矩阵”通常用来描述【静态博弈】。而且一般是用来描述【双人】的静态博弈。更多人的静态博弈,也可以用 “收益矩阵” 表述,但画起来会麻烦很多。在本文的后续部分,凡是提及 “收益矩阵” 都是指“双人静态博弈”。
  通常的惯例是把自己这方的策略写在表格【左边】,把对方的策略写在表格【上边】。为了让大伙儿有个直观感受,俺写一个 “石头 / 剪刀 / 布” 的“收益矩阵”。

  石头 剪刀  布 
石头 0 1 -1
剪刀 -1 0 1
1 -1 0

  在上述矩阵中,1 表示赢;-1 表示输;0 表示平局。

决策树(decision tre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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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个简单决策树的示意图)

  上述是一个决策树的示意图,表示一个简单的 “双人动态博弈”,两个博弈者分别称作 1 & 2;两人的可选策略都只有 2 个(分别是:U & D)。
  1 先执行某个动作,然后 2 再执行对应的动作,然后博弈就结束了。这个树状图有 4 个叶子节点,表示该博弈最终有 4 种结局。每个叶子节点的括号中各有 2 个数字,分别表示两个博弈者在不同终局的收益。

策略 & 策略集合

决策选项(move) VS 策略(strategy)

  某些资料(比如维基百科)把 “move” 直译为“移动”。这个译法比较怪。在本文中,俺称之为“决策选项”。
  很多人混淆了 “策略” 与“决策选项”。
  以象棋为例,完成一局需要经历很多个步骤。对每个步骤,你都有 N 个决策选项(要走哪个棋子,走到哪)。而 “策略” 指的是——从第一步到最后一步的所有决策选项的【总和】。你可以把 “策略” 通俗理解为某种【算法 or 指导思想】,它指导你从第一步走到最后一步。

策略集合(strategy set)

  所有可能的策略,构成了 “策略集合”。
  以 “石头 / 剪刀 / 布” 为例,其 “策略集合” 只包含 3 个策略。

有限策略集合 VS 无限策略集合

有限策略集合
  “石头 / 剪刀 / 布” 就是典型的 “有限策略集合”(该集合只有 3 个元素)。

  无限策略集合
  为了说明这种集合,举个 “分蛋糕博弈” 的例子。
  所谓的 “分蛋糕博弈” 很简单——这是双人博弈,其中一人先把蛋糕分为两块(可以随便分),然后另一个人先挑选其中一块。
  对于 “负责分蛋糕” 的人而言,其策略集合是无穷大(纯小数有无穷多个)。

关于 “有限 / 无限” 的反直觉

  很多人凭直觉会认为:具有 “无限策略集合” 的博弈比 “有限策略集合” 的博弈更复杂。其实不然!
  围棋虽然很复杂,但其 “策略集合” 依然是有限滴(只不过,要想描述这个集合,需要存储的信息量会超出整个宇宙的承受能力)。
  作为对比,“分蛋糕博弈”比 “围棋” 简单多了(两者的复杂性相差 N 个数量级),但 “分蛋糕博弈” 反而具有【无限】的策略集合。

纯策略 VS 混合策略

纯策略(pure strategy)

  在实际博弈时,如果你总是【固定选择】“策略集合” 中的某【一个】策略,这种情况称之为 “纯策略”。
  以 “石头 / 剪刀 / 布” 为例:如果你每次总是出“石头”,这就是【纯策略】。

混合策略(mixed strategy)

  如果你在博弈时,总是【随机选择】“策略集合” 中的某【几个】策略,这种情况称之为 “混合策略”。
  以 “石头 / 剪刀 / 布” 为例:如果你一半概率出 “石头” 一半概率出“剪刀”,这就是【混合策略】。

完全混合策略(totally mixed strategy)

  如果某个 “混合策略” 包含了 “策略集合” 中的【每一个】元素,称之为“完全混合策略”。
  上一个小节的举例(一半概率出 “石头” 一半概率出“剪刀”)属于“混合策略”,但【不是】“完全混合策略”。
  作为对比,如果你 1/4 概率出 “石头”,1/4 概率出 “剪刀”,1/2 概率出 “布”——这就是 “完全混合策略”。

支配策略(优势策略)

策略之间的【支配性】

  假设你有两个策略 A & B。如果在【任何】情况下,A 都比 B 更优,称作 “A 支配 B”(A dominates B)或者 “B 被 A 支配”(B is dominated by A)。

支配策略(dominant strategy)

  “支配策略” 又称 “优势策略”。如果某个策略能够支配【所有】其它策略,那么它就是 “支配策略 / 优势策略”。
  通俗地说,不论你的对手采用何种策略,你的 “支配策略” 总是比你的其它策略有更好的结果。
  在后面的某个小节,俺会举个很简单的例子,帮你理解 “支配策略” 这个概念。

强支配策略(strictly dominant strategy) VS 弱支配策略(weakly dominant strategy)

  有时候会把 “支配策略” 进一步细分为“强支配”&“弱支配”。
  对于前者,它在任何情况下都比其它策略更好;对于后者,它在某些情况下比其它策略更好,某些情况下与其它策略一样好。

支配策略 VS 制胜策略(winning strategy)

  有些人会把 “支配策略” 与“制胜策略”搞混淆。
  “制胜策略” 也称 “必胜策略”,它通常只用于 “零和博弈”,指的是——只要你采用这个策略(不论对方如何应对),你总是赢。
  “制胜策略”肯定是 “支配策略”(最起码是“弱支配策略”);但“支配策略” 不一定是“制胜策略”。

实例:(二战中)新几内亚的航路作战

  这是一个很经典的博弈论案例,很多博弈论的科普读物都引用了此案例。比如俺分享的那本《纳什均衡与博弈论——纳什博弈论及对自然法则的研究》就包含了这个案例。
  话说太平洋战场上,美日双方对新几内亚岛展开争夺战。美方通过截获的情报得知日方有一支补给船队要开往该岛。日军补给船队有两条路线可走(北线 or 南线),两条路线都耗时 3 天。在南线,这 3 天都是晴天;在北线有 2 天是晴天,1 天是阴雨(阴雨天会影响美军轰炸)。
  美方空军将领手头只有一个飞行队,需要决策:把这个飞行队派到哪一边执行轰炸任务?如果押宝的方向错误,重新部署又会浪费掉 1 天时间。
  对这个博弈过程,美方的收益矩阵参见下述表格。表格中的数字表示 “可用来轰炸的天数”(对美军而言,这个数字越大越好)。

  日方
美方   北线 南线
北线 2 2
南线 1 3

  从上述收益矩阵来看,美军应该选哪个策略,不那么明显。但如果【换位思考】,看日军的策略,就非常明显啦。

  日方
美方   北线 南线
北线 2,-2 2,-2
南线 1,-1 3,-3

  第 2 个表格补充了日方的收益(以逗号分隔)。由于日方是遭受轰炸,其收益以 “负数” 表示。
  从日方的角度(表格的【纵向】角度)来看,走北线是其【支配策略】——不论美方如何选择,日方走北线的收益都不比南线差。对应到刚才介绍的概念,日方的这个 “支配策略” 属于“弱支配策略”。
  知道日军必定走北线之后,美军就很容易选定自己的策略了。

如何发现 “支配策略”?

  一个比较简单的做法是:逐步删除【被】支配的策略(洋文叫做 “Iterated Elimination of Strictly Dominated Strategies”,简称 IESDS)。
  下面这一系列示意图,演示了逐步删除的过程。最后剩下的那个单元格,也就是该博弈的 “纳什均衡点”(关于 “纳什均衡”,后面有个章节会专门细聊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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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支配策略” 的【罕见性】

  一般来说,只有极其简单的博弈才存在 “支配策略”。只要博弈再稍微复杂那么一丁点,“支配策略” 可能就不存在了。
  举个栗子:哪怕像 “石头 / 剪刀 / 布” 这么简单的游戏,就已经不存在 “支配策略” 了。

“支配策略” 的【乏味性】

  当某个博弈存在 “支配策略”,这个博弈通常就显得索然无味。反过来想,你就能理解——为啥绝大部分棋牌类游戏都【没有】“支配策略”。

最小最大定理

概述

  这个玩意儿洋文叫做 “Minimax”,比较绕口的陈述是:最小化最大损失。更通俗的表述是:在最坏情况下最小化损失。
  该定理及算法最早由冯 · 诺依曼在《博弈论与经济行为》一书中提出。本文开头部分介绍过——此书是博弈论的奠基性著作。

举例:静态博弈

  假设你是 A(你有三个策略:A1、A2、A3),你的对手是 B(也有三个策略:B1、B2、B3)。
  以下是针对 A(你)的收益矩阵:

  B1 B2 B3
A1 +3 -2 +4
A2 -1 0 +2
A3 -4 -3 +1

  针对上述收益矩阵,基于 Minimax 算法,你应该选择 A2 策略——此时你的最坏情况是 -1

举例:动态博弈——切蛋糕博弈

  前面章节已经简单介绍过 “分蛋糕博弈”。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动态博弈(步骤很少)。
  当双方都是足够理性,选蛋糕的人肯定会选大的那块。切蛋糕的人基于 “最小最大原则”,应该在最坏情况下最小化自己的损失,所以他 / 她应该把蛋糕切成同等大小。

思考题

  给那些爱琢磨的读者留一个思考题 :)
  “分蛋糕博弈” 的精妙之处在于 “切的人后拿,不切的人先拿”。这就完美地解决【双人】分蛋糕的公平问题。
  那么,如果是更复杂的【三人】分蛋糕,是否存在某种类似的机制,也可以完美地解决公平问题捏?
  更一般的情况,对于【N 人】分蛋糕(N ≥ 3),是否有某种类似的机制捏?
  对于善用搜索引擎的同学,很容易就可以在网上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。但俺建议你在上网搜索之前,先自己琢磨一下(就当这是个锻炼脑力的机会)

反向归纳法

概念

  该方法洋文称之为 “backward induction”。其精髓是【正向展望,反向推理】。
  在俺分享的那本《策略思维——商界、政界及日常生活中的策略竞争》中,多次提及了这个精髓。具体如何做捏?俺先稍微描述一下,然后再用具体案例加深大伙儿的印象。

  首先,你需要思考自己的每个决策,以及对方在应对你的决策时,会采用何种决策(这个思维过程类似于【决策树的展开】)
  这个展开过程要一直推演到【最后一步】(也就是决策树的叶子节点)。此时你就可以看清双方在最后一步各自的最优选择;然后再反向回推到第一步。

局限性

  当你要用 “反向归纳” 进行展望与推理,前提是——你要获得充分的信息;或者说,如果某个博弈者所知的信息不够充分,就【无法】运用该方法。
  在本文后续的某个章节,俺会专门谈 “博弈中的【信息】因素”。

重复博弈中的 “囚徒困境”

  前面提到的 “囚徒困境” 属于【单次】静态博弈。如果把这个局面改为【多次】,并且两个囚徒足够理性且相互认识,并且两人也都知道自己处于【多次】博弈的场景,那么就有可能达成合作。

  无限重复博弈(次数不确定)
  在这个博弈场景中,由于两个囚徒都知道未来还会有多次类似的博弈局面,所以他们在第一次被抓的时候,就会选择合作(双方都抵赖),并且未来也会每次都选择合作。
  他们之所以选择合作,是为了给将来博弈中的合作建立基础。

  有限重复博弈(次数确定)
  假设次数确定为【10 次】。这种情况下,是否还可能达成合作捏?很多同学凭直觉认为:还是可以合作。其实不然!
  对于有限重复的情形,就需要用到本章节的 “反向归纳法” 了。
  先分析【最后一次】(第 10 次)博弈的情形。因为不再有后续的博弈,此时的局面等价于【单次】博弈(单次囚徒困境)——也就是说,双方会选择背叛。
  如果两人都足够理性,当他们在进行第 9 次博弈的时候,就应该能想到——下一次博弈是最后一次,不会有合作。既然如此,那么本次博弈,当然也没必要合作了(请注意:合作是为了下次能继续合作)
  上述反推可以一直持续到第一次。所以,如果双方都足够理性,在第一次就会选择互相背叛。

海盗博弈(海盗分金问题)

  上述例子太简单啦,再来个稍微复杂的例子。

  博弈场景描述
  5 个海盗抢了 100 个金币,讨论如何分赃。
  这 5 个海盗有等级高低(不妨假设 A>B>C>D>E)。先由等级最高的海盗提出分赃方案,然后投票。如果半数以上(含半数)同意,就按这个方案分,游戏结束;如果同意的不到半数,把提出方案的海盗扔进海里喂鲨鱼,然后由次一等级的海盗提出新的方案;以此类推。
  每个海盗的特点是:足够理性(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)并且知道别人也足够理性;足够残忍(在个人利益等同的情况下,倾向于把更多同伴扔进海里)。
  现在,请你思考一下最终的结局(需要用到本章节所说的 “反向归纳法”)。

:)

  博弈策略分析
  为了进行反向推理,假设最后只剩下 2 个海盗(D & E)。此时的投票肯定过半(D 肯定投票赞同自己的方案)。在这种局面下,D 可以采用最极端的方案——自己全拿 100 个金币,E 则一个也拿不到。
  现在回推一步。当只剩下 3 个海盗(C、D、E),由 C 提出方案。他只需要分 1 个金币给 E,E 就会投票支持(否则的话,等到由 D 来提方案,E 啥也拿不到)。所以在 C 的方案中,他自己拿 99 个金币,E 拿 1 个金币。
  再往前一步。只剩下 4 个海盗(B、C、D、E),B 提方案,他当然也能想到刚才那些推理。他只需给 D 1 个金币,D 就会支持他(如果等到 C 来提方案,D 啥也拿不到)。所以 B 提出的方案是 B:99,C:0,D:1,E:0,同样能得到半数支持。
  基于上述分析,再看 A 的方案,就很显然了——A:98,B:0,C:1,D:0,E:1

  有些同学可能会觉得:A 还可以提出另一个等价方案 A:98,B:0,C:0,D:1,E:1(把 C & D 交换)
  其实这个方案【不】等价。如果是后面这个方案,D 会投反对票,于是 A 去喂鲨鱼,由 B 来提方案,D 还是可以拿到 1 个金币。虽然两种方案,D 都是拿 1 个金币。但基于规则中提到的【残忍性】,D 会对 A 的方案投反对票。

  海盗分金的推广
  如果你凭直觉认为:总是最先提出方案的海盗占最大利益,那你就犯了直觉谬误啦。
  这个博弈游戏还可以推广到更多海盗。当海盗数量达到某个临界点之后,第一个提出方案的海盗必死无疑(必定被丢进海里喂鲨鱼)。
  更详细的介绍,可以参见维基百科的 “这个链接”。

纳什均衡

  前面喷了好多口水,终于要聊到大名鼎鼎的 “纳什均衡”(Nash equilibrium)啦。
  美国数学家纳什在 1951 年发表了一篇小论文(篇幅很短),名叫《非合作博弈》,洋文标题是《Non-Cooperative Games》,其中提出了 “纳什均衡” 的概念并给出了相应的数学证明(该证明基于“不动点定理”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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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翰 · 福布斯 · 纳什

概念

  所谓的 “纳什均衡”,通俗地说是指——在多人的“非合作博弈” 中,如果每个博弈者都无法【单方面】改善自己的境地,此时的局面称作“纳什均衡”。
  冯 · 诺伊曼已经在《博弈论与经济行为》一书中证明了:零和博弈必定存在这样的均衡点。
  纳什的贡献在于——他从 “零和博弈” 推广到“非零和博弈”,并证明了:这样的均衡点依然存在。

  这里有几个定语需要注意:
  其一,“纳什均衡”的前提是【非合作博弈】。不要望文生义,把 “非合作博弈” 误解为 “没有合作的博弈”。请参见本文开头章节对“博弈类型” 的解释。
  其二,【单方面】指的是——在其他博弈者都没有改变策略的情况下,自己改变策略。

“纳什均衡” 的【稳定性】

  当博弈的局面处于 “纳什均衡”,此时的系统是【稳定】滴——如果每个博弈者都足够理性,他们都【不愿意】主动改变当前的策略。

实例:囚徒困境

  几乎每一个讲 “纳什均衡” 的资料(书 / 文章)都会拿 “囚徒困境” 来举例,俺也不能免俗 :(
  以下是 “囚徒困境” 的收益矩阵(被判刑的年数以负数表示,零表示立即释放):

  囚犯 B
囚犯 A 坦白 抵赖
坦白 -2,-2 0,-5
抵赖 -5,0 -1,-1

  基于上述矩阵,“双方都坦白” 的局面是 “纳什均衡点”(表格中着色的格子)——在这个均衡局面下,任何一个囚犯【单方面】改变策略,只会让自己更不利。
  作为对比,“双方都抵赖” 虽然是双赢的局面,但这个局面是【不】稳定滴。因为在这个局面下,任何一个囚犯都有动机去改变策略,从而让自己的获益更多。

实例:石头 / 剪刀 / 布

  对这个游戏,有一个稳定的【混合策略】——其中每个策略各占 1/3 的权重(以相等的概率随机使用这 3 个策略)。
  当双方都采用这个混合策略,此时博弈处于 “纳什均衡”。
  对于 “石头 / 剪刀 / 布” 而言,这是【唯一】的“纳什均衡点”。不信的话,你可以试着考虑其它各种局面,会发现其它的局面都不稳定,(只要双方足够理性)最终都会演化到上述的均衡点。

对 “纳什均衡” 的【误解】

误解 1:把 “纳什均衡” 误解为“各方利益总和最大化”。
  实际情况是:“纳什均衡”与利益最大化没啥关系。甚至可能出现相反的情况——当局面处于 “纳什均衡” 时,对博弈的各方都不利。
  典型的例子参见 “囚徒困境”——均衡的时候,反而是【双输】的局面。

  误解 2:认为 “纳什均衡点” 是唯一的。
  实际情况是:对某些博弈,可以有【多个】“纳什均衡点”(下面聊 “三党博弈” 会提及)

“纳什均衡” 的【局限性】

局限性 1
  纳什的证明是【非建设性】滴。也就是说,他只是证明了这个均衡点必定存在,但【没有】给出 “如何找到均衡点” 的方法论。
  那么,如何找到均衡点捏?
  进入 21 世纪之后,数学家已经证明:即使对于某些比较简单的博弈,找到纳什均衡点所消耗的计算量也会超出整个宇宙的承受力。
  从这些数学家的成果中,你会再次感受到 “复杂系统” 的魅力与挑战——即使是一些看似简单的系统,其【复杂性】也已经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。以下这篇博文,有助于你更全面地理解这点:
“政治体制”与 “系统健壮性”——基于“复杂性科学” 的思考

  局限性 2
  对于任何一个稍微复杂点的博弈,要想达到 “纳什均衡点”,需要依赖于非常非常多的约束条件;在现实生活中,不太可能达到。
  上个月(2020 年 10 月)俺写了一篇博文谈美国政党简史。当时有读者在那篇博文留言并问道:为啥 “多党制” 总是演变为“两党制”?然后俺写了一条长篇留言,从【博弈论】的角度进行分析。
  在那条留言的末尾部分,俺聊了 “三党博弈” 如何才能出现均衡。“三党博弈”确实有可能达成均衡(而且均衡点还不止一个),但每一个均衡点要依赖的约束条件太多了。这么多约束条件同时满足,概率本来就很低(趋向于零)。即使真的出现了,这种局面也很容易被干扰(只要某个约束条件不再满足,局面就被破坏了)。作为对比,“两党博弈”就更容易演变到“纳什均衡点”,也更容易长期维持。
  如果连 “三个实体的博弈” 都如此难达成均衡。你可以粗略想象一下:在更复杂的博弈中,达成 “纳什均衡” 的可行性有多么低。

博弈中的【信息】因素

  聊完 “均衡”,重要的概念基本上讲差不多了。下面开始聊博弈中涉及的一些因素,首先是“信息” 因素。

“perfect information” VS “imperfect information”

  这两个概念通常针对 “顺序博弈”(动态博弈)而言。
  在博弈过程中,如果每个参与者在做每个决策时,都能知道已经发生的每个事件的信息,称作 “perfect information”;反之则是 “imperfect information”。

  “perfect information” 举例:
  大部分棋类游戏(围棋、象棋、跳棋...)属于这类。

  “imperfect information” 举例:
  某些军棋游戏只能看到己方的棋子,属于这类;大部分扑克游戏(比如:桥牌、拱猪...)也是这类。

“complete information” VS “incomplete information”

  在博弈论的讨论中,很多人混淆了 “perfect information” 与“complete information”。
  “complete VS incomplete” 的讨论主要针对【博弈者】。如果每个博弈者的特征都是公开的(每个人都知道其他人的特征),则称为 “complete”;反之是 “incomplete”。
  【博弈者的特征】是啥捏?通俗地说包括:博弈目标、效用函数、等等。
  “博弈目标” 比较好理解,“效用函数” 指的是——为达到不同级别的目标愿意付出多大代价。俺在《聊聊 “核战略的博弈模型” 与“中美新冷战”》一文中花了很大篇幅谈【战争意志】。这个玩意儿所代表的就是:“核战略博弈” 中,博弈者(国家领导人)的 “效用函数”。
  “核战略博弈”就是典型的 “incomplete information” 类型的博弈,因为博弈的各方【无法】精确评估其它国家领导人的“战争意志”。

  “complete information” 举例:
  几乎有所有的【棋牌类游戏】都属于 “complete information”——双方的目标是公开且固定的(比如象棋的目标是干掉对方的王),而且也不用考虑“效用函数” 之类的概念。

  “incomplete information” 举例:
  除了刚才所说的 “核战略博弈”,【拍卖】也属于这类博弈——有些人是真的买家,有些人只是为了抬价;即使是真正的买家,各自的底线也不公开。

对翻译的吐槽

  前面 2 个小节谈 “perfect information”&“complete information”,俺为啥都用洋文,而不用中文?
  就是因为这 2 个玩意儿的中文翻译没有统一。有些博弈论的资料,把 “perfect information” 翻译成 “完全信息”;另一些资料则把“complete information” 翻译成“完全信息”。真是坑爹啊!再加上这两个概念本来就很容易搞混(如前所述),所以俺只好全用洋文来称呼之。
  今后你阅读某些博弈论相关的书籍或文章,一旦看到有中文的 “完全信息”,先得搞清楚它想表达的,到底是“perfect information” 还是“complete information”。

贝叶斯博弈(Bayesian game)& 贝叶斯纳什均衡(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)

  对于 “incomplete information” 的博弈,由于每个博弈者【无法】精确掌握其它博弈者的特征。对这类博弈,需要引入【贝叶斯定理】(Bayes' rule)进行概率分析,从而猜测其它对手的特征。所以这类博弈也称作 “贝叶斯博弈”。
  “贝叶斯定理” 是概率论的重要工具。要对它展开讨论,至少又是一个长篇博文。暂且打住。
  对于 “贝叶斯博弈”,其纳什均衡称之为 “贝叶斯纳什均衡”,洋文简称 BNE(Bayesian Nash equilibrium)。

实例分析:翻墙工具 VS GFW

  俺写翻墙教程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了(最早的一篇写于 2009 年),平时也经常有读者在博客留言,询问相关话题。本小节就拿翻墙来举例。
  下面这个例子,俺曾经在博客评论区与某读者交流过。考虑到大部分读者平时不逛评论区,今天把这个案例拿出来聊聊。

  1. 翻墙工具的两大类
  根据【服务器】的差异,大部分翻墙工具可以分为两类:使用【公共的】翻墙服务器 or 使用【自建的】翻墙服务器。

  2. “公共服务器” 的翻墙方式
  这类翻墙工具至少包括:VPNgate、赛风、蓝灯、自由门、无界...
  对这类翻墙工具,GFW 至少有如下两招来对付:
其一,在国际出口识别翻墙工具的通讯协议,如果发现某个流量被用于翻墙,直接阻断之。
其二,GFW 的研究人员可以去翻墙工具的官网下载翻墙客户端,然后在自己的环境(沙箱环境)运行这个客户端,并分析它会连接哪些公共服务器。最后把收集到的服务器 IP 地址加入 “IP 黑名单”。
  前面这招叫做【协议识别】,后面这招是【沙箱分析】。

  3. “自建服务器” 的翻墙方式
  这类翻墙工具至少包括:ShadowSocks 及其衍生品...
  由于服务器是翻墙网民【私有】的(比如私人购买的 VPS)。首次运行翻墙客户端之后,通常还需要再配置服务器的 IP 地址(这个信息对 GFW 是【保密】滴)。
  在这种情况下,GFW【无法】使用 “沙箱分析” 去收集“翻墙服务器的 IP”,而只能动态识别翻墙协议。

  4. GFW 的封锁成本
  GFW 要想封锁翻墙工具,比较常见的两招是:“协议识别”&“IP 黑名单”。
  (注:为了对付自建服务器的翻墙工具,GFW 近些年开始引入【主动探测】,但这招用得不算多。用得最多的应该还是上述两招)
  至于 GFW 的其它招数(比如:域名污染、关键字过滤)是用来对付普通上网,对翻墙工具基本无效。
  在 GFW 对付翻墙工具的这 2 招里,“协议识别” 会消耗很多的 CPU 运算量,导致封锁成本提高;(相对而言)“IP 黑名单” 的成本要低得多。
  (注:如果只是对单个流量进行协议分析,CPU 的运算量不大;但 GFW 部署在【国际出口】,需要并发处理成千上万的流量,这时候 CPU 的压力就体现出来了)

  5. 小结
  综上所述,当 GFW 碰到那些使用【公共服务器】的翻墙工具,更接近于【单向的】“perfect info” 博弈(翻墙工具对于 GFW 而言是 “perfect info”,而 GFW 对于翻墙工具而言是 “imperfect info”)
  反之,当它碰到那些【自建服务器】的翻墙工具,更接近于 “imperfect info” 博弈。

博弈中的【心理】因素

换位思考

  在博弈所涉及的诸多心理因素中,俺首先要聊的是【换位思考】。
  前面聊的很多博弈相关技能(比如:最小最大原则、反向归纳法),都依赖于 “换位思考” 这个能力——你需要站在【对手】的角度进行思考,才能看清局面,从而更好地选择自己的策略。
  “换位思考” 的好处不仅仅体现在博弈中,还体现在其它很多方面。比如说:俺在博客中不止一次地强调【批判性思维】的重要性(比如 “这篇”),也不止一次地介绍过 “批判性思维” 分两大类:【弱】批判思维 & 【强】批判思维。后者比前者更重要。一般来说,那些 “换位思考” 能力越强的人,也越善于进行【强】批判思维。

  既然 “换位思考” 如此重要,某些同学肯定会问:如何才能提升【换位思考】的能力捏?
  方法有很多种。其中一个方法,俺在如下博文已经介绍过。
  《如何【系统性学习】——从 “媒介形态” 聊到“DIKW 模型”

  另一个提升【换位思考】能力的方法是——通过某些复杂的博弈游戏,进行练习。
  在本博客的长期读者中,有些人知道俺是个围棋爱好者(当年 AlphaGo 横扫人类冠军的时候,还专门发过 2 篇博文)。俺会利用下围棋的机会,强迫自己更多地进行换位思考。
  写到这里,顺便聊聊围棋的几个特点:
  1. 节奏慢
  只有那些慢节奏的博弈,才可能深度思考;与之对比,电脑上的即时战略游戏,节奏太快了。
  2. 复杂性
  游戏本身足够复杂,才可能深度思考。
  从 “决策树复杂度” 而言,围棋远远超越所有棋牌类游戏。
  3. 换位思考
  你既要思考如何攻击对方,也要思考对方如何攻击你。
  为了思考 “对方如何攻击你”,你就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自己的布局,并尝试找出【自己】的弱点。
  4. 把握平衡
  要想下得好,你需要把握各种平衡,比如:速度与厚味的平衡、大场与急所的平衡......
  顺便说一下:“速度与厚味的平衡” 跟这篇博文的某个核心观点(系统的均衡性)是相通滴。
  5. 从简单到复杂
  大部分棋类游戏(国际象棋、中国象棋、西洋跳棋、军棋......)都是越到后面,局势就越简单明朗;扑克类游戏也是如此。
  但围棋则完全不同。
  6. 全局性(全局耦合性)
  大部分棋类游戏,要么是 “局部性” 的(比如五子棋),要么是“全局弱耦合”(比如国际象棋);而围棋属于“全局强耦合”。
  围棋的这个特点,使得棋手要建立很好的【大局观】(完全不懂围棋的同学,很难体会此处所说的 “大局观”)

早期经济学的 “理性人假设” 及其谬误

  在 “博弈论” 诞生【之前】,微观经济学在进行数学建模的时候,通常都会引入一个 “理性人假设”——假定市场的行为主体(公司 or 个人)是充分理性滴(此处的“充分理性” 还隐含着“掌握充分的信息”)。
  为啥一定要引入这个假设捏?是为了数学建模的需要(否则没法建模)。但这个假设其实非常扯蛋——
在博文和评论区的交流中,俺多次强调了【平庸的大多数】。对任何一个国家(哪怕是成熟的民主国家),大多数人都很平庸(他们的共同点之一是非常【不】理性)。充分理性(并且掌握了充分信息)的个人,就算有,那也绝对是凤毛麟角。而 “理性人假设” 竟然设定市场的行为主体全都是充分理性的。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嘛?

  有了博弈论之后,这个非常扯蛋的 “理性人假设” 就可以丢到垃圾桶里了 :) 为了帮大伙儿理解,俺用两种不同的理论来解释同一个现象。
  比如说,市场上存活的大部分公司,他们生产的商品都是能满足市场需求滴。
  旧的经济学理论(理性人的解释)会说——所有公司的老板都充分理性,也掌握了充分的信息,知道应该生产何种商品,才能满足市场需求。
  新的经济学理论(博弈论的解释)会说——公司的老板既有聪明的,也有傻逼的。傻逼公司生产的商品没人要,自然会亏损并倒闭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经过【自然选择】,活下来的公司当然是那些聪明的(至少不是太笨的)。

  题外话:幸存者偏见
  早期的经济学家,为啥会想出扯蛋的 “理性人假设” 捏?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【幸存者偏见】。
  因为这个思维谬误是如此普遍(且影响深远),俺为这个主题专门写过两篇博文:
思维的误区:幸存者偏见——顺便推荐巴菲特最著名的演讲
思维的误区:忽视沉默的大多数

装疯策略

  前一个小节谈了 “理性人假设” 及其谬误。这个谬误是把 “不理性的主体” 误当作“理性的主体”。
  本小节再来说一个相反的情况——“理性的博弈者” 把自己伪装成 “非理性的博弈者”,这么干可以获得某种【虚张声势】的唬人效果。对这种手法,俺称之为 “装疯策略” :)
  2017 年的时候,朝鲜半岛的【核危机】升级。由于这事儿发生在不久之前,大伙儿应该都有印象吧。
  当时很多读者问俺对这场危机的看法,于是俺在 2017 年写了两篇博文,分别谈 “北朝鲜 & 美国” 的博弈策略(如下)。当年北朝鲜的金三胖,采用的就是这类“装疯策略”。
聊聊朝鲜半岛核问题——北朝鲜博弈策略分析
聊聊朝鲜半岛核问题——美国博弈策略分析

“博弈论” 对其它领域的影响

  在本文的末尾,稍微聊一下:博弈论对其它领域 / 学科的影响。

对【经济学理论】的影响

  谈 “博弈论” 的影响,当然首先要谈它对【经济学】的影响。博弈论的问世堪称“经济学在 20 世纪最重要的革命”。
  在前面的某个小节,俺已经提到:有了博弈论,就不再需要那个扯蛋的 “理性人假设” 了。这是 “博弈论” 诞生后对微观经济的重大影响。
  除了这个影响,还有很多其它的影响。比如说:(博弈论诞生前)传统的微观经济学以 “供给 / 需求” 来建立【价格】的数学模型。这个模型只考虑了 “供应量 / 需求量” 的变化对价格的影响,而完全【不】考虑供给双方的【力量对比】。
  【力量对比】是啥意思捏?如果供给双方中,一方变得强势或另一方变得弱势。即使供应量与需求量都维持不变,价格也会发生变动(朝着对强势方有利的方向移动)。
  为了帮大伙儿理解上述这句话,拿咱们天朝臭名昭著的【996 工作制】来现身说法。
  咱们天朝【没有】真正意义上的工会;各个城市的【官方工会】都是替党说话,而不是替工人(白领、蓝领)说话。在工会缺位的情况下,资方自然变得更强势,而劳方变得更弱势。【996 工作制】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发展起来滴。通过变相延长工作时间,也就相当于变相压低了劳动力的价格(请注意,劳动力本身也是一种商品)。
  实际情况不仅于此。因为 996 工作制已经开始普及——今年(2020)深圳开始搞相关的试点,企图把这种工作制【合法化】。当这种工作制逐渐普及之后,会在人力资源市场产生某种【正反馈】,从而导致某种更糟糕的后果(对资方而言则是更美好的后果)。相关的分析参见去年(2019)的博文,其中有一个章节是“996 工作制” 如何影响天朝的人力资源市场?
“996 工作制” 只不过是【劫贫济富】的缩影——“马云奇葩言论” 随想

对【金融、投资、营销】的影响

  这几个领域都与经济密切相关,并且这几个领域的活动都会带有显著的 “对抗性色彩”。所以,博弈论对这些领域的影响也很显著。
  比如俺网盘上分享过一本《营销战》,其作者杰克 · 特劳特是全球知名的营销理论大牛。书中借用了很多军事领域的概念,来谈市场营销的策略。如果你对博弈论比较熟悉,看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感受。

对【军事&外交】的影响

  “博弈论”当然也会深刻影响军事和外交领域。尤其是在如今这个 “战略核武器” 的时代,博弈论尤其显得重要。
  关于这个主题,俺在今年(2020)写过一篇《聊聊 “核战略的博弈模型” 与“中美新冷战”》,这里就不展开了。

对【生物学】的影响

  生物学有很多分支,受博弈论影响最大的分支估计是 “演化生物学”(也就是俗称的 “进化论”)。
  借助博弈论的研究成果,“演化生物学家” 可以更好地建立物种演化的数学模型。举个栗子:上世纪 70 年代发展起来的 “演化稳定策略”(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,简称 ESS)。这个理论可以更好地解释物种的自然选择。
  俺的网盘上分享的那本《纳什均衡与博弈论——纳什博弈论及对自然法则的研究》,其第 4 章专门聊 “博弈论如何应用到演化论”。
  顺便说一下:“进化论”这个中文翻译不太恰当,会让人产生一种(下意识的)错觉——似乎进化带有某种方向性&目的性。为了消除这种错觉,如今越来越多的科普读物开始改用 “演化论” 这个中文翻译。

结尾

  由于本文定位于【基础性扫盲】,只能蜻蜓点水,简单聊聊。这里面的很多话题,假如要深入细谈,可以再写出好几篇博文。
  如果你对这方面感兴趣,可以在博客评论区进行反馈。很多时候,俺会根据读者需求,适当调整 “写博文的权重”。
  另外,也感谢很多热心读者,长期与俺在评论区交流。本文中提到的好几个案例,都是前些年与读者交流时聊到的。

俺博客上,和本文相关的帖子(需翻墙)
“政治体制”与 “系统健壮性”——基于“复杂性科学” 的思考
聊聊 “核战略的博弈模型” 与“中美新冷战”
聊聊朝鲜半岛核问题——北朝鲜博弈策略分析
聊聊朝鲜半岛核问题——美国博弈策略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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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政党简史(上)——从 “邦联时期” 到“南北战争前”
为什么马克思是错的?——全面批判马列主义的知名著作导读
书评:<学会提问——批判性思维指南>
思维的误区:幸存者偏见——顺便推荐巴菲特最著名的演讲
思维的误区:忽视沉默的大多数


或许明日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